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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 来源:中科检测
一、实施节点
| 项目 | 内容 |
|---|---|
| 核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 核准主体 |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
| 核准客体 | 无线电发射设备(含无人机遥控 / 图传 / 数传 / 导航发射模块) |
| 核准时点 | 设备研制、进口、销售前须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
| 效力 | 核准证载明设备技术指标,作为合法上市依据 |
二、适用对象与范围
无人机系统中含无线电发射单元的设备:遥控链路(2.4 GHz / 5.8 GHz)、图传、数传、RTK 差分链路、ADS-B 发射等
机载与地面站两端含发射功能的模块均纳入核准范围
纯接收设备(如仅收星 GNSS 模块)一般不在核准范围,以设备类型判定
三、产品分类
按发射设备类型:遥控设备、图传设备、数传设备、组合链路设备
按频段:微功率短距离设备(部分 2.4G 遥控按微功率设备目录管理,有专门限值或豁免)、其他频段设备
微功率设备目录与通用核准要求并行,具体适用以设备参数与目录条目判定
四、技术要求(核准项目)
| 核准项目 | 说明 |
|---|---|
| 发射频率范围 | 设备工作频段的核准边界 |
| 占用带宽 | 必要带宽外的带外发射约束 |
| 发射功率 | EIRP / ERP 限值(按频段与设备类别) |
| 频率容限 | 发射频率稳定度 |
| 杂散发射 | 带外 / 谐波 / 寄生发射限值 |
五、检测方法
| 核准项目 | 主要测试手段 |
|---|---|
| 发射频率范围 / 频率容限 | 频谱分析仪测量载波频率与偏差 |
| 占用带宽 | 频谱仪 99% 占用带宽法 |
| 发射功率 | 功率计 / 替代法 / 射频场强法 |
| 杂散发射 | 接收机法 / 辐射法(微波暗室或开阔场) |
| 测试场地 | 半电波暗室或开阔场,按核准测试规范布置 |
六、中科检测服务
中科检测具备 CMA/CNAS 无人机检测能力,可依据 SRRC 型号核准要求,对无人机遥控 / 图传 / 数传等发射单元开展发射频率、占用带宽、发射功率、频率容限与杂散发射测试,出具射频测试数据,支撑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型号核准。具体限值以核准批复及微功率设备目录为准,核准证由主管部门核发。本项与 GB/T 38909-2020 无人机电磁兼容检测衔接,可一并规划。
延伸阅读
常见问题(FAQ)
Q:SRRC 型号核准和 CCC 认证有什么区别?
A:二者分属不同管理制度。SRRC 是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针对发射频率、功率、带宽、杂散等指标;CCC 是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目录与判定维度不同,不可互相替代。
Q:纯接收设备需要申请型号核准吗?
A:仅接收设备(如仅收星 GNSS 模块)一般不在核准范围,以设备类型判定;含发射单元(遥控 / 图传 / 数传)的机载或地面站模块均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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