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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南边路鸡春岗新街 1 号(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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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3
  • 来源:中科检测

  一、项目概况


  海珠区南边路鸡春岗新街1号(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鸡春岗新街1号,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429.77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60292°、北纬23.079475°,地块的土地权属目前归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改造前的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根据规划,地块


  未来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广东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或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


  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为此,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委托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检测”),承担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


  作,包括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


  二、调查工作及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9月。本次调查范围的面积为429.77m2。


  本次调查地块的未开发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前,地块在农用地时期权属于鸡春岗村,期间主要用于水稻和蔬菜的种植,之后因地块荒废被用作乱葬岗,而后地块开始逐渐被平整开发。地块于1974年被划拨给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而后二运公司在地块上修建了两栋两层楼房用作企业员工办公和住宿


  的场所,同时用作推车、板车、绳子等工具储存仓库,两栋楼房一直使用至2020


  年;2020年,因广纸片区AH050310地块的收储,二运集团在该地块的经营终止,其中两栋楼房在2020年至2022年间一直为空置状态;2023年,二运集团对地块上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目前地块为闲置空地;地块未来规划为中小学用


  地(A33)。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潜在污染来源可能为运输车辆用油的跑冒滴漏造成的石油烃(C10-C40)污染。地块周边的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地块外南侧的广州造纸厂在营运期间的生产过程可能对本地块造成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砷、锌以及氰化物的污染;以及地块外西侧紧邻区域的广州自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


  营运期间对本地块造成的石油烃(C10-C40)、砷、铜、铅、镍的污染。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土壤点位钻探深度为6.0m,采样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地块内共采集土壤样品17个(包括2个平行样品);地块外共布设土壤对照点2个,共采集土壤样品3个(包括1个平行样品)。所有土壤样品分析检测指标包括基础项(pH、水分)、GB36600常规45


  项以及3项增测项目(氰化物、多环芳烃(8项)以及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深度为6.0m,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包括1个平行样品),所有地下水样品分析检测指标包括基础项(pH、浑浊度)、重金属(8项)、氰化物、多环芳烃(16项)以及石


  油烃(C10-C40)。


  根据地块规划,本地块未来规划为中小学教育用地(A33),本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优先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根据广州市浅层地下水规划图,本地块所在区域属“珠江三角洲广州海珠至南沙不宜开采区(H074401003U01)ℽ,地下水一级功能区为保留区,水质现状为V类,保护目标为V类。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2019年9月),该地块的地下水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进行评价。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污染


  风险筛选值和根据HJ25.3-2019计算的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除浑浊度外,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和根据HJ25.3-2019计算的风险筛选值。经风险分析,浑浊度不属于毒性物质,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因此不需开展详细调查。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的要求,经过初步调查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本


  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7675792981联系人:翟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