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对危险的管控向来都较为严格,如《国家危废废物名录》进行了多次更新。2016年,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再次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了修订,以下是中科检测对内容的解读。
其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新增的7种危险废物、删减7种危险废物、合并减少8种危险废物。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新增13种危险废物豁免情况。
新增7种危险废物如下:
删减7种危险废物如下:
废物类别 | 行业来源 | 废物代码 | 危险废物 |
HW02医药废物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272-002-02 |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在加工生产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
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 非特定行业 | 900-036-45 | 其他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卤化物废物(不包括HW06类) |
HW11精(蒸)馏残渣 | 炼焦 | 252-002-11 | 炼焦过程中澄清设施底部的焦油渣 |
HW49其他废物 | 非特定行业 | 900-040-49 | 无机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
HW15爆炸性废物 | 非特定行业 | 900-018-15 | 报废机动车拆解后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 |
HW50废催化剂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261-171-50 | 甲醇空气氧化法生产甲醛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 |
HW15爆炸性废物 |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267-004-15 | 三硝基甲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红水、以及废水处理污泥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是国家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而修订的,由此可见危险废物鉴别、处置等工作一直是国家高度重视的政策。中科检测具备国家认可资质,能够很好的协助广大客户配合政策要求,更好的做好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如果危险废物鉴定方面的需求,欢迎咨询赖工(1812799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