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简而言之,也就是对项目建成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四十二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中133条“天然气、页岩气、砂岩气开采(含净化、液化)”中其他,故钻井工程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规定,其环境影响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名称: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2、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风景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5、总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6、结论与建议: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和审批意见
此外,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钻井工程如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手续?
在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注册填写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时,需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看到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的备案编号和回执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也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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