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广州市推出“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行动,并印发了《市工信委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的通知》(穗工信〔2016〕17 号),提出和实施原付材料节约、能源和资源节约、产品绿色设计、废物减降和综合利用以及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方面改善项目,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此外,方案中还提到,企业在不改变项目性质和生产规模,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种类的情况下,其变动可由市工信委、环保局、科创委联合组织清洁生产验收的方式予以确认;将企业(单位)清洁生产审核结果作为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重要依据。
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方式
广州市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即全流程审核)与“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并存的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政策。
三、清洁生产审核周期
全流程清洁生产审核的周期通常为4至8个月,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的周期更短。审核周期受企业配合程度、工艺复杂程度、改善方案的实施完成时间等因素制约。审核过程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可行性分析、改善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7个阶段。
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扶持政策
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挖掘改善空间,实施高费清洁生产改善项目。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并获得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可按规定在申请工信等部门的专项资金时优先支持。
五、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评价标准
根据企业现状,对照现行有效的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清洁生产标准进行水平评价。未有上述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的,应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准入条件、行业规范、产业政策等,选择在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等方面与行业内先进企业指标进行分析比较,或根据企业历史最佳水平进行客观分析比较。
六、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形式
广州市工信部门牵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由市工信局会同生态环境局及区工信、环境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小组,采取材料审查、现场检查、询问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审核验收。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证书有效期5年(属于一级防控区域内的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有效期为 2 年),证书到期企业需开展新一轮审核验收工作。
七、广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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