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广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科院中科检测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出具CMA/CNAS报告。以某环保公司建设项目为例,中科检测分享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内容。
一、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本项目所在区域周围河流水质能达到Ⅲ类水质要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5μg/m3,同比降低 5.4%,首次达到二级标准;臭氧(O3)超标率最高。项目所在地区域属于非达标区,今后随着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持续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必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项目选址区域声环境质量尚好,厂界附近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
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1、水环境
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工程管网,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对周围内河水环境质量无影响。
2、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铣床、车床、磨床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在75~ 80dB之间。本评价要求企业合理布局;设计中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强声源设备采用防震、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应及时维修。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噪声对外界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废
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废机油、油泥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废边角料、不含有或不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外卖资源化利用,废抹布(不含油)、含油手套和抹布、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固废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置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
(2)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
(4)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的符合性
(5)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
(6)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符合性
(7)“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状况调查,工程分析和投产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选址属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符合“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要求,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基本无影响,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污染源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