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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广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章来源:http://www.casturang.com 发布时间:2020-03-25 浏览次数:95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并作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评估依据。

主要目标:按照“做好一个摸清”“确保两个目标”思路, 进一步强基础、稳质量、促管控、严考核,持续推进全省净土保卫战。到 2020 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 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完成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

一、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场地调查工作。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场地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数据上报、审核与入库;在10月底前,各地级市将完成成果上报到生态环境厅;12月底前,完成成果集成,并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2020 年底前,完成约 80 个重点工业园区用地调查,广州、佛山市试点开展村镇工业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工作。

(二)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用。选择 1-2 个典型区 域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成果应用。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三)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控。各地级市确定并公布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监促重点行业企业依法落实自行监测、安全隐患排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等有关要求。

(四)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深入开展涉重金属重点 行业企业全口径排查动态完善清单。继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2020 年底前完成清单内 57 家企业整治。

(五)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深化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 排查整治,整治清单还未编制方案的 44 个堆存场所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编制并备案,所有堆存场所于2020 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

(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2020年继续推进惠东、阳西等2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扶持韶关、惠州和湛江等市建设示范县,2020年底前,全省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七)减少生活污染。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实施滚动销号制度。完成整治的要划定管控范围,做好移交和后 续管理,避免产生新的污染和安全隐患。

三、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八)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农用地详查成果,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各地级以上市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划定,成果报省农业农村厅,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于2020年底前完成,成果报省政府审定。

(九)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依据农用地详查成果,对各地级以上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目标任务调整。按照“先排除、后治理”的思路,继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区域排 查登记和必要的加密调查。

四、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十)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2020年底前,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编 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十一)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项目, 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等事项。

(十二)规范建设用地有关报告评审。修改完善省级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评审程序;构建全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信息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制定全省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报告审查要点;制定从业单位管理办法,定期公布各级报告评审通过情况,年度至少公布一次;制定专家 库管理办法,确保评审科学客观公正。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十三)强化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完成“千吨万人” 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立标工作。

(十四)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出台省级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各地于2020年9月底出台市级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十五)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推进城市和农村集中式 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 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

六、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十六)推进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对标国家和省对先行区建设有关要求,推进落实各项任务。构建受污染 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考核体系,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终期考核评估,为全省考核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七)持续推进省级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纳入省级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的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 5 市,依 托“粤港澳大湾区”“社会主义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2020 年开展 一项以上“出新出彩”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示范工程。

七、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

(十八)推进项目储备库动态更新。围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监测、调查与评估、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能力建设等方 面,申报项目入库储备,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原则上只支持储备库内项目。

(十九)强化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0 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建设广东省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监测与重金属溯源重点实验室,研究制定土壤污染物溯源方法。

(二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讲、解读和执行落实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土壤环境内容作为相关培训的 重要内容,2020 年至少开展一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培训。

八、严格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

(二十一)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 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辖区内各县(市、区)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2020 年底前 完成,评估的主要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十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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