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完工后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产生产塑料制品,涉及吸塑工艺,但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有毒原材料,无电镀或喷漆工艺,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47、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环评类别可以确定为报告表。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该塑料厂的委托,根据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报告表。以下是对报告内容的简述。
该塑料厂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租用某电池有限公司部分厂房,购置高速吸塑机、液压冲床、机械冲床、折边机、空压机等设备。
本项目生产塑料制品,涉及吸塑工艺,但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有毒原材料,无电镀或喷漆工艺。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中科检测受该企业委托,根据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验收报告。
水环境:本项目水质现状为Ⅳ类,未达到Ⅲ类水质要求,污染以有机污染为主,污染现象严重,水质现状不容乐观。
大气环境:本项目附近的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数据,区域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值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值浓度限值。
声环境:本项目选址区域声环境质量尚好,厂界附近能达到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
(1)水环境
本项目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与其他生活污水经格栅处理后一起排入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海域,对内河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生产车间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吸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有一定的恶臭。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道路及河流,环境现状可以满足上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废气经上述处理后,对外环境无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来自高速吸塑机、液压冲床、机械冲床、折边机、废气治理装置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取治理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预计可使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实施后,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UV灯管、生活垃圾等。其中废 UV灯管委托有处理资质公司处理;塑料边角料收集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固废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置后,对外环境无影响。
(1)废水
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污水管网,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海域。
(2)废气
做好生产车间通风,对吸塑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技术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本评价要求企业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布置在生产车间中央;设计中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强声源设备采用防震、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应及时维修;避免夜间生产;加强厂区绿化,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4)固废
废UV灯管委托有处理资质公司处理;塑料边角料收集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和市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嘉兴市区生态红线相符,满足清洁生产要求,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