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固体废物产量和排放量猛增,而固体废物飞虎之不当又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固体废物管理和属性鉴别标准。其中,毒性是固体废物常见的一种危险属性,那么如果对固体废物毒性进行鉴别呢?南京可以做固体废物毒性鉴别的机构有哪些呢?
固体废物毒性鉴定大致可分为急性毒性初筛试验和浸出毒性试验两种。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的介绍。
急性毒性是指一次投给试验动物的毒性污染的半致死量小于规定值的毒性。具体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1996)进行试验,对小白鼠经口灌胃,经过48小时候,若死亡率超过半数,则该物品具有急性毒性,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1996)规定,浸出毒性是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鉴定条件:当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的浓度超过下表1中所列的浓度值,则该废物具有浸出毒性,属于危险废物。
表1.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
鉴定项目 | 浸出液的最高允许浓度(mg/L) |
有机汞 | 不得检出 |
汞及其无机化合物 | 0.05 |
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 3 |
镉及其无机化合物 | 0.3 |
总铬 | 10 |
六价铬 | 1.5 |
铜及其无机化合物 | 50 |
镍及其无机化合物 | 50 |
铍及其无机化合物 | 10 |
钡及其无机化合物 | 0.1 |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 1.5 |
无机氟化物 | 50 |
氰化物 | 1.0 |
南京可以做固体废物毒性鉴别的机构有哪些?中科检测可针对非名录内固体废物、名录内争议性固体废物、其他各类固体废物开展危险废物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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