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概念,主要包括以下行业企业:
1、 有色金属冶炼、焦化、化工、电镀、制革、石油加工等行业中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
2、 有色金属矿采选、是有开采行业,以及其他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
3、 除上述行业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储罐、管道或建设有污水处理池、应急池、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企业。
1、 自行监测工作流程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重点设施/区域识别—>编制监测方案—>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监测结果分析—>编制自行监测报告
注:重点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产品、固体废物等生产区或生产实施、贮存、转运等区域进行监测。
2、 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大纲编制
自行监测报告编制大纲主要包括摘要、项目概述、重点设施及重点区域识别、监测点位布设、监测因子识别、监测结果及分析、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结果、主要措施与建议、结论和附件。
1、 隐患排查工作流程
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排查—>隐患识别—>整改建议—>编制隐患排查报告
注: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场地内有毒有害物质处理、储存,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系统、储罐与容器、工业垃圾堆放场所、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等场所。
2、 隐患排查报告编制大纲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报告编制大纲主要内容包括摘要、项目概述、区域环境概况、企业概况、现场排查、存在隐患及整改建议、总结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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