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绿色工厂需按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准备相关证明资料与自评价报告,聘请专业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自评价报告进行指标性评价,并出具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
(1)省工信厅发布征集通知
(2)企业报名
(3) 市、县工信部门筛选推荐
(4) 企业根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进行自评,编写自评价报告
(5)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企业自评价报告对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并出具第三方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6) 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市级工信部门,交由省工信厅审批
(7) 省工信厅将推荐名单报送到工信部
(8) 工信部进行评审,并将名单对外公布
步骤一:工厂绿色工厂创建—>自评价—>编写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步骤二: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工厂“自评价报告”—>现场评价—>编制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可委托我单位(中科检测)进行,资质齐全,检测报告受各级环保部门认可);
步骤三:主管部门审核“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县、市、省、国家层级评审筛选上报—>省级绿色工厂名单—>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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